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经2017年11月15日第二届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
第七十条 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不符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为准。
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。
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