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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广东省惠州商会党支部关于做好2018年评选“优秀共产党员”工作的通知

粤惠商【2018】9号

广东省惠州商会党支部全体党员

       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,激励全体党员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,总结近年来我会党支部党建工作的好经验,发挥党员在社会组织发展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,树立先进典型,根据“中共广东社会组织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“七一”表彰工作的通知”(粤社党字[2018]36号)精神。我会党支部决定开展2018年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的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 
一、表彰名额及范围:党员组织关系隶属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的在册中共党员,参加我会党支部组织生活,在我会党支部交纳党费的党员,均可参加评选。
二、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
1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一中、二中、三中全会及全国“两会”精神。
2、达到“讲政治、有信念,讲规矩、有纪律,讲道德、有品行,讲奉献、有作为”的“四讲四有”合格党员标准,做到“四个合格”,即:政治合格、执行纪律合格、品德合格、发挥作用合格。
3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,带头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4、紧紧围绕上级党委的中心工作,立足岗位贡献,敢于担当,攻坚克难,积极作为,清正廉洁,品德高尚,业绩突出。
5、在推动本社会组织以及党组织同步共建发展中,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。
6、积极支持和参与本商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。
三、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:
1、填写“广东省惠州商会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”;
2、递交个人事迹材料(800字左右);
3、提供个人近期生活照一张;
4、递交材料时间:2018年6月14日前。
四、评选名额及办法:
1、根据党员参加组织生活,缴纳党费,遵守党规党纪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情况进行评选;
2、通过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,支委初审,书记审批;
3、从被评选的优秀党员中推荐1名参加“中共广东省社会组织委员会2018年优秀共产党员”的评选。
4、我支部本年度评选名额为3人。
五、表彰方式:
在我会党支部召开“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七周年暨2018年度“七一”表彰大会(暂定名称)对受表彰的优秀党员在大会上表彰,颁发光荣册、证书等。
联系人:熊惠萍书记(13710109225)
附件:广东省惠州商会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

广东省惠州商会党支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6月9日